一、项目编号:GXZBZ采磋(2019)026号
二、项目内容:国家税务总局遂宁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计算机机房整改装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7)供应商对是否存在受到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有效期内)以及认定次数进行承诺;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时间地点及售价:
1.发售方式:本次磋商邀请将在中国招标信息网(http://www.cnbidding.com)上以采购公告形式发布,磋商文件现场发售,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2.发售时间: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5月5日18:00时前(北京时间);
3. 发售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鼎盛国际(银座)13楼1号;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4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5月7日09:30(北京时间); 开 标 时 间: 2019年5月7日0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未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磋商地点:遂宁市河东新区鼎盛国际(银座)13楼1号。
八、本次投标邀请在中国招标信息网(http://www.cnbiddin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磋商保证金: 金 额:¥ 2500 元; 交款方式:1.银行柜台转账;2.银行电汇;3.网上银行转账;4.保函。 收款单位: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收款帐号:117204421888;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遂宁城北开发区支行; 交款截止时间:2019年5月6日17:00前(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须以对公账户交纳) 十、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5%; 交款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前; 收款单位: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收款帐号:117204421888;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遂宁城北开发区支行。
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时间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遂宁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采购人地址: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765号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18980188797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国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遂宁市河东新区鼎盛国际(银座)13楼1号 邮 编:629000 联 系 人:(业务)邹女士 联系电话:15982533175 联 系 人:(财务)刘先生 联系电话:15983098215 座机电话:0825-2818707 电子邮件:3908933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