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镇海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有限责任公司分散型控制系统、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施工工程项目 | ||
品目 | 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其他安装 | ||
采购单位 | 镇海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有限责任公司 | ||
行政区域 | 镇海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07月22日 17:2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7月22日 09:00 至 2019年08月08日 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8月12日 14:00 | ||
开标地点 |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 ||
预算金额 | ¥8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俞先生、邓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4-86446058 | ||
采购单位 | 镇海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湾塘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俞先生、邓先生 0574-8644605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工、林工、周工 0574-27820691/3 |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受镇海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镇海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有限责任公司分散型控制系统、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施工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镇海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有限责任公司分散型控制系统、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施工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ZJZC-19106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先生、邓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74-8644605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镇海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湾塘
联系方式:俞先生、邓先生 0574-864460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林工、周工 0574-27820691/3
代理机构地址: 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镇海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有限责任公司分散型控制系统、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施工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镇海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镇海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为:镇海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有限责任公司分散型控制系统、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施工工程项目;
2.2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80万元,已落实;
2.3 建设地点:镇海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有限责任公司;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2、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2年以上职业资格(截止开标前),在施工期间,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提供投标截止前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7月22日 09:00 至 2019年08月0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联系信息(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标书账号信息:收款单位: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宁波银行孔浦支行;银行账号:40030122000275085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12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8月12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考察项目现场,风险自担。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