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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南大学番禺学生宿舍网络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7-24 09:02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暨南大学番禺学生宿舍网络改造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网络设备/其他网络设备,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网络设备/负载均衡设备,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网络设备/网络连接设备/网桥,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网络设备/网络连接设备/网关,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网络设备/终端接入设备,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网络设备/光端机,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网络设备/集线器,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网络设备/交换设备/其他交换设备,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网络设备/交换设备/以太网交换机,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网络设备/路由器

采购单位暨南大学
行政区域广州市公告时间2019年07月23日 10:2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7月23日 10:04  至  2019年07月30日 17:30
招标文件售价¥15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详细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
开标时间2019年08月15日 09:30
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2会议室
预算金额¥168.03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明志
项目联系电话13822168176
采购单位暨南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田老师;020-85220458
代理机构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袁明志:4006168889-911
附件:
附件1暨南大学番禺学生宿舍网络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docx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暨南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暨南大学番禺学生宿舍网络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暨南大学番禺学生宿舍网络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ZB-10-04A-2019-D-E0728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明志

项目联系电话:1382216817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暨南大学

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

联系方式:田老师;020-852204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袁明志:4006168889-911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招标编号:ZB-10-04A-2019-D-E07285

二、项目名称:暨南大学番禺学生宿舍网络改造项目

三、采购预算168.03万元

四、采购数量:一批(详见用户需求)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内容:暨南大学番禺学生宿舍网络改造。

2、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26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

3、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4、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8.0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7月23日 10:04 至 2019年07月3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详细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1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8月1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2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或2018年度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4、本项目只接受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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