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服务器  广东  系统集成  北京  信息化  系统  项目  江苏  led  系统集 

关于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两院区监控及网络存储增补采购的招标公告-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 发布日期:2019-07-25 08:49
详细说明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的委托,公开招标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FJTHQZ-3520190708

二、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两院区监控及网络存储增补采购

三、招标货物主要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四、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2、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需提供书面声明)

3、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书面声明)

4、投标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书面声明)

5、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名单;(需提供书面声明)

6、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需提供书面承诺)

7、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

8、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叁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9、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也可从税务网站打印)、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也可从社保网站打印)。

10、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的采购预算审核价:合同包1为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万元整),超过预算审核价的为无效投标。

五、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90725日至20190801日。

六、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0725日起至20190801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招标文件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供应商伪造凭据,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凭据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0814日上09:30(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190814上午09:30(北京时间)

九、招标文件发售、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法花美社区观音路72号华昇商务中心6楼西区

十、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

联系人:小郭/小魏,联系电话:0595-22168126,传真:0595-22103996,邮编 362000。

采购单位: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联系人:保卫处   联系方式:0595-22769133

十一、公告内容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jthzb.com/;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www.fyey.cn(采购信息不一致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的内容为准),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十三、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行:  兴业银行丰泽支行

 号:  152690100100099391

十四、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行:  兴业银行泉州分行

 号:  152300100100453290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二〇一九年二十五

 

0相关评论
 
 
最新招标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1008917号-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