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兵团法院系统财务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 ||
行政区域 | 兵团直属 | 公告时间 | 2019年07月24日 21:2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7月24日 12:00 至 2019年07月31日 12: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8月15日 11:00 | ||
开标地点 | 负1楼开标一厅 | ||
预算金额 | ¥34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楼谦、孙正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1-8852232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1-5987833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91-8852232 |
兵团法院系统财务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受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委托,代理机构: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招标编号:BTJY00CGGK2019141,项目名称: 兵团法院系统财务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BTJY00CGGK2019141 2、项目名称:兵团法院系统财务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 ||||||||||
分包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用途 | ||||
兵团法院系统财务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 货物类 | 1 | 兵团法院系统财务管理系统 | 3480000.00 | 3480000.00 | 兵团法院系统财务管理系统 | ||||
预算合计(元)/最高限价合计(元) | 3480000.00 | 3480000.00 |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本次采购货物中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并提供清单内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其它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24期)、“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第22期)内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并按相关规定对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将不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须对其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工商登记注册,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的供应商;5.2、投标人资质要求:1)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财库[2016]125号);2)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特殊要求)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9年07月24日到2019年07月31日 注:投标单位报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开展网上报名业务。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登录报名后,进行付费下载招标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7、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 200.00 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9年07月24日10:00;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07月31日19:00 9、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08月15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年08月15日 11点00分 负1楼开标一厅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民路200号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创天大厦负1楼开标一厅 11、公告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页面报名开始与截止时间:2019年07月24日至2019年07月31日 备注:本次采购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请投标单位注意以下事项:①投标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需先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兵团版);②使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并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密封提供不加密的电子版标书三份(光盘),光盘上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③开标现场投标单位必须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锁以便解密并打开电子投标文件。 12、本项目采购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地址: 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 本项目采购人联系人: 王建国 本项目采购人电话: 0991-5987833 采购代理机构: 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 项目联系人: 楼谦、孙正 联系电话: 0991-885223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