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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档案馆100万页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公告-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 发布日期:2019-07-30 12:33
详细说明

一、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档案馆100万页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XZ-2019-3728

三、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0万元。

四、采购需求

4.1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2 采购范围:对100万页馆藏永久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及技术标准

4.3 服务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及技术标准。

4.4 服务工期5个月。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的条件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6.1.2 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出的,供应商须对2018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如实承诺)、单位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事业全供单位无缴纳社保不必提供)的证明材料等;

6.1.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满足本项目档案数字化加工的服务内容;根据国家保密局印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供应商须具备合格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刷资质(若供应商为乙级省外企业,须在河南省国家保密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6.1.4 提供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作出承诺,格式自拟),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书面声明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且加盖单位公章;

6.1.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①根据《河南省档案管理条例》规定,从事档案鉴定、评估、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必须到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供应商须具备档案数字化加工业务类型的省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书;②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或网页打印页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之后;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6.2 ;供应商自2016年以来,完成过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业绩,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拟派项目团队人员应不少于20人,并且相对固定(供应商须做出承诺,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6.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1 凡有意参与竞争性磋商者,请于2019730日至20198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500分至1800分,在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6楼1607房间)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2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供应商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1)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国家秘密载体印刷资质证书、档案数字化加工业务类型的省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书,只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无须提供原件;

(3)提供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出的,供应商须对2018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如实承诺)、单位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事业全供单位无缴纳社保不必提供)的证明材料等;

(4)提供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作出承诺,格式自拟),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书面声明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且加盖单位公章;

(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或网页打印页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6)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7)供应商自2016年以来,完成过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业绩,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拟派项目团队人员应不少于20人,并且相对固定(供应商须做出承诺,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1)-(7)款应根据“六、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

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资格;

3、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启响应文件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4.3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8.1 时间:2019812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8.2 地点: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商务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6楼本项目开标室)。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9.1 时间:2019812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9.2 地点: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商务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6楼本项目开标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南省档案馆

地    址:郑州市金水路18号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0371-65904719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6层1607房间

联 系 人:郝先生

电    话:0371-63911059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7 6010 1548 0000 1876

2019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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