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87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云南华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姚县石羊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大姚县石羊镇镇区文明旅游监控系统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代理服务,欢迎符合条件、具备相应供货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大姚县石羊镇镇区文明旅游监控系统安装工程
2.招标编号:华振招标2019-33
3.招标内容:违停、逆行抓拍,车辆人脸卡口,人脸一体化摄像机,大数据服务器等设备采购安装。
4.招标范围:采购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5.采购预算金额:约120.34万元
6.供货安装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持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投标项目在规定经营范围内,具有履行合同的技术服务、安装维护、运输、配送等能力,省外企业须在云南省内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3.提供自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内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站截屏)
4、投标人必须具备安防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5、近三年完成一个及以上类似业绩。
6、所投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并能够提供有效且及时的售后技术支撑保障。
7、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包提出投标申请。
9、本项目为一个标包,标包内不允许拆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如投标人提供的证件不真实或提供假证,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7日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x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投标人先到网上报名以后持网上报名成功界面截图再到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否则投标无效。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及缴纳方式
1、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投标人在2019年8月22日17: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转账至:
账户名称:云南华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2700004354249012
开户银行:楚雄市农村商业银行万家坝支行。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1个工作日前到云南华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兑换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送达响应文件时应带到现场以供查验,未交投标保证金或索取收据的单位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3、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须提供的材料(1)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电子光盘密封后于2019年8月23日上午8时30分至9:00时送至大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2019年8月23日09时00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大姚公众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七、技术支持
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400-961-8998(服务内容:文件编制以及网上交易技术支持)。
八、联系单位
采购单位:大姚县石羊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人:蔡荣婕
联系电话:13638776822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华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同福
联系电话/传真:13987813877
联系地址:楚雄市万家坝鹿城南路交警队旁
日期:2019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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