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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广播电视台配电机房高低压系统总体设计及低压配电系统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8-02 11:59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广播电视台配电机房高低压系统总体设计及低压配电系统建设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新疆广播电视台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19年08月01日 22: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售价¥2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绿地中心领海7楼
开标时间2019年08月20日 11:00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绿地中心领海7楼
预算金额¥7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新疆广播电视台
项目联系电话13899919713
采购单位新疆广播电视台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899919713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承泰建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商务中心101栋7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91-8890732

一、招标项目编号:  ctzb-2019-096-02 

二、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
1配电机房高低压系统总体设计及低压配电系统建设项目17000000高低压系统总体设计(包括高低压系统部分分别的方案设计、高压系统的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图纸会审和电力工程验收等配合服务工作);低压配电系统建设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企业资质]承担高低压设计部分投标人应具有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承担低压配电系统建设项目投标人应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2)疆外企业需具有进疆备案报送手续,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协议中标明分工及职责,标明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3)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截图,查询时间:采购公告上网后];(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制到投标文件中,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集中踏勘或答疑:采购人组织集中踏勘,不组织招标答疑。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高低压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中级职称;[承担低压配电系统建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制到投标文件中); 

(6)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不得参加投标。

4)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08-02 至 2019-08-08 

上午: 10:30-13:00 

下午: 15:30-18: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绿地中心领海7楼 701室

3.标书售价(元): 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投标人须到代理机构填写采购文件领取表和领取采购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9-08-22 11:30:00 

七、投标地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绿地中心领海7楼 

八、开标时间: 2019-08-22 11:30:00 

九、开标地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绿地中心领海7楼 

十、投标保证金:    

序号标项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开户银行收款账号交付方式
1配电机房高低压系统总体设计及低压配电系统建设14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新华北路支行

9919 0428 9010 501

电汇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凡参加此次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其小型、微型产品报价部分给予6%的价格扣除优惠,但必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价格扣除。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报价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②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属于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③企业最近2个月企业缴交社保记录(以证明其职工人数)或最近一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证明其资产总额或销售额) 

④若同时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相矛盾,评审时将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6%的价格扣除,应当提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承泰建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婧 

联系电话: 0991-8890732  

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商务中心101栋7楼 

2、采购人名称: 新疆广播电视台 

联系人: 杨工 

联系电话: 1389991971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李正勇 

监督投诉电话: 0991-2359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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