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综合管理系统开发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软件/基础软件/数据库管理系统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 ||
行政区域 | 济南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8月03日 17:02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如东路1号712室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 2019年08月03日 08:30 至 2019年08月25日 17:00 | ||
预算金额 | ¥97.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32 -85791235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先生,0531-51697806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如东路1号71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金工,0532-85791235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综合管理系统开发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综合管理系统开发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9-KJJNCG-FW-30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项目联系电话:0532 -8579123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
联系方式:李先生,0531-516978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金工,0532-85791235
代理机构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如东路1号712室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市场诚信,近三年未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须提供相关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章)。(五)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六)投标人须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三级及以上资格。(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9年08月03日 08:30 至 2019年08月2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如东路1号712室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项目联系电话:0532 -85791235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97.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5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9年08月03日 08:30 至 2019年08月2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9年08月26日 08: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8月26日 08: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山东省济南市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8月26日 08: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山东省济南市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具体详见公告正文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预算:97万元
2.项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
3.计划供货周期:在中标结果公示后30日内完成交付。
4.采购范围:系统主要用于人员日常考勤、请销假管理和车辆管理,实现人脸识别考勤、请销假管理和车辆管理电子化。
5.规格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与需求。
五、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市场诚信,近三年未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须提供相关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章)。
(五)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投标人须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三级及以上资格。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招标人有权随时终止变更调整项目内容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