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服务器  广东  系统集成  北京  信息化  系统  项目  江苏  led  系统集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辅助征收系统2019年度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8-05 14:43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辅助征收系统2019年度运维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软件运维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安全运维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广州市公告时间2019年08月05日 11:3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8月05日 08:30  至  2019年08月12日 17:30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开标时间2019年08月27日 09:30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刁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83172166-854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0-83172166-854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刁先生、凌先生、黄小姐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辅助征收系统2019年度运维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辅助征收系统2019年度运维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809-1941GDG357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刁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83172166-85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地址:/

联系方式:020-83172166-85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刁先生、凌先生、黄小姐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05日 08:30 至 2019年08月1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购买(现场购买只接受现金)或通过转账支付购买,名相关事项联系:苏小姐:020-83172166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8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8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7 年或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

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0相关评论
 
 
最新招标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1008917号-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