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张店区杏园小学云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一、采购人:淄博市张店区杏园小学 地址:张店区洪沟东街30号 |
联系方式:0533-2271077 |
采购代理机构:中杰齐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开发县(区)中润大道113号傅山大厦1#楼5楼 |
联系方式:0533-6120193、18560951747、18560951943 |
二、采购项目名称:淄博市张店区杏园小学云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303201902000213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淄博市张店区杏园小学云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 1 | 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3.5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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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需求公示(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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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19年8月6日8时30分至2019年8月12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已报名供应商请于2019年8月12日17:00前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购买本项目的电子采购文件,逾期将无法购买。逾期未购买电子采购文件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
3.方式: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①为满足信息公开和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需要,供应商需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已经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只需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必须同时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点击首页右侧“系统入口”模块的“供应商注册”进行注册,然后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已经完成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针对本项目点击报名。②未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的企业登录网站后点击“企业会员系统”,免费注册(注册类型:供应商)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提交验证,待验证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33-2270020、2270010、2270050,咨询时间:北京时间8:30~11:30;13: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技术咨询电话:0533-2270020、2270096。 |
4.售价:招标文件售价:150元/份,请供应商通过交易平台网上支付,售后不退。技术咨询电话:0533-2270020、0533-2270096。请各供应商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下载栏目。 |
五、公告期限:2019年8月6日 至 2019年8月12日 |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19年8月27日8时30分至2019年8月27日9时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五开标室(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25号先进陶瓷创新园B座(柳泉路北首淄博市十一中北邻)3、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企业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淄博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园地)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供应商可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数字证书,也可网上办理。数字证书办理电话:0533-2270035。4、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投标文件”栏目在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未加密送的电子投标文件达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五开标室(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25号先进陶瓷创新园B座(柳泉路北首淄博市十一中北邻)。5、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淄博版)操作视频-采购类”(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园地),技术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533-2270096、非工作时间400-998-0000。 |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19年8月27日9时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五开标室(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25号先进陶瓷创新园B座(柳泉路北首淄博市十一中北邻) |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联系人:中杰齐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361586297 |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附件 |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