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感知环境、智慧环保”无锡环境监控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二期)空气环境质量监测感知能力建设项目 | ||
品目 | 货物 | ||
采购单位 |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 | ||
行政区域 | 无锡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8月15日 10:0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8月15日 10:10 至 2019年08月15日 10:1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8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区清扬御庭16号4楼)401室。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8月15日 10:10 | ||
开标地点 |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区清扬御庭16号4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89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顾芸(经办人)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152237259 | ||
采购单位 |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无锡市滨湖区新金匮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10-81824706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锡市梁溪区清扬路清扬御庭16号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10-82603518 |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就其“感知环境、智慧环保”无锡环境监控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二期)空气环境质量监测感知能力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感知环境、智慧环保”无锡环境监控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二期)空气环境质量监测感知能力建设项目,JSJXCG2019-56
二、预算总金额(元):8950000
三、招标项目概况
1.采购范围:环境监控中心自动站、安镇自动站所需环境空气VOCs连续监测系统2套及为保障系统正常运行所需所有配件,环境监控中心自动站所需大气重金属分析仪1套及为保障系统正常运行所需所有配件,环保物联网机房所需大气污染分析研判系统1套含灰霾站观测数据采集模块、查询模块、再分析模块、图表分析模块等,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供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系统所有建设内容。乙方中标供应商应制订明确的合同交货进度表,试运行期间保证正常运行,提供详细的安装调试实施方案和进度计划,明确管理与技术人员职责,强调安装时效性。误期违约金:供应商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天,向采购人偿付货款总额1%的滞纳金,如供应商逾期交货达10天,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或双方协商赔偿方式。
3.质量要求:提供所代表品牌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采购人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仪器和设备。
4.质保要求:质保期2年,保修范围包括合同中所有配置。并确保设备保修期内开机率≥95%,如设备故障停机率超过5%(一年按365天计算,每年18天),每超过一天,保修期延长两周。保修期外乙方中标供应商对本设备终身负责维修。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投标时提供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身份证、联系方式、与投标供应商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19年2月-2019年7月的由投标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2)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所投设备的生产(或销售)能力的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
3)投标供应商具备完善的财务制度 [投标时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
4)投标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投标时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5)投标供应商所投环境空气VOCs连续监测系统和大气重金属分析仪设备如为进口设备的,投标时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
6)投标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环境空气VOCs连续监测系统和大气重金属分析仪设备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五、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 8月15日-2019年8月22日(法定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00;
2、招标文件提供地址: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区清扬御庭16号4楼)401室。
3、招标文件售价(元):8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本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5、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请投标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至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采购文件
6、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感知环境、智慧环保”无锡环境监控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二期)空气环境质量监测感知能力建设项目 | 160000 | 民生银行无锡北塘支行 | 630105456 | 投标保证金可用支票、汇票、本票、电汇、网银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 按标项缴纳 |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9月9日13:30
2、投标地址: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区清扬御庭16号4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年 9月9日13:30
4、开标地址: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梁溪区清扬御庭16号4楼)会议室
七、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卫东 史隽莹 顾芸
联系电话:0510-82603518
地址:无锡市梁溪区清扬路清扬御庭16号4楼
2、采购人名称:无锡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陈铮
联系电话:0510-81824706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新金匮路1号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