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改善办学条件-设备购置-物联网创新实训设备购置教学专用仪器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8月15日 10:3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8月16日 09:00 至 2019年08月22日 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03室(崇外大街90号)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9月05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315会议室(崇外大街90号) | ||
预算金额 | ¥289.626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薛一凡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67150838 | ||
采购单位 |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红松园北里甲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8530561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崇外大街9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1067150838 |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改善办学条件-设备购置-物联网创新实训设备购置教学专用仪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改善办学条件-设备购置-物联网创新实训设备购置教学专用仪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XM2019_115208_000058_-JH001-XM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一凡
项目联系电话:6715083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红松园北里甲1号
联系方式:史宝会,853056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薛一凡,6715083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崇外大街9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名称:改善办学条件-设备购置-物联网创新实训设备购置教学专用仪器采购项目
采购数量: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单位) |
1 | NB-IOT模块 | 62套 |
2 | LORA模块 | 93套 |
3 | 智慧盒 | 31套 |
4 | 综合创新实战课题套件 | 31套 |
5 | 物联网应用开发终端 | 41台 |
6 | 物联网网关 | 2台 |
7 | 电子货架标签套件 | 10套 |
8 | 智慧教学平台 | 1套 |
9 | 物联网实训仿真系统 | 1套 |
10 | 物联网设备安装与维护课程资源 | 1套 |
11 | 物联网设备安装实训套件 | 8套 |
12 | 物联网设备维护实训套件 | 8套 |
13 | 虚拟仿真实训平台V1.0 | 1套 |
采购用途:教学
简要技术要求:整体调研和需求分析、物联网创新实训室建设设计、开发人员规划、校企合作对接、采购建设需要的基础性设施、基础性设施采购、专业实训设备及实训云平台、虚拟仿真平台、教学管理平台等采购及安装实施、培训项目验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9.62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08-16 09:00 至 2019-08-22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03室(崇外大街90号)
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购买,售后不退,购招标文件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09-05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09-05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315会议室(崇外大街90号)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库[2006]90
号、国办发[2007]51号、财库[2011]181号
八、其它补充事宜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