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2019年第一批电商化RFID电子标签招标采购项目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
招标编号:
190
7
-GK0
19
)
各相关投标人: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2019年第一批电商化RFID电子标签招标采购项目
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若
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
请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
传真及邮箱
)提出。
分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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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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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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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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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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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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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售后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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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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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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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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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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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FID电子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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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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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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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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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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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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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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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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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排序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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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进入详评投标人的情况:
本批项目共有
3
个投标人递交了
3
份投标文件,
所有投标文件均
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进入详细评审。
说明: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需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疑问,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异议、投诉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交异议、投诉书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投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投诉)的名称;
3.异议(投诉)的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法定异议或投诉人为所异议(投诉)项目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法人当事人,评标专家为个人当事人。
三、法人当事人异议或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个人当事人投诉的,异议或投诉书必须由异议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四、异议或投诉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效异议或投诉时间截止至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或投诉,不予接收:
1.异议或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或投诉书未署名异议(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或投诉、异议(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异议(投诉)时效的;
5.已经答复,并且异议或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异议或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
021-51195523
联系传真:
021-51531434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通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