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安全安防系统扩容升级改造工程 | ||
品目 | 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智能化安装工程/保安监控和防盗报警系统工程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 ||
行政区域 | 朝阳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08月22日 13:4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8月23日 09:00 至 2019年08月30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8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1149号216室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9月17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长春名人酒店(白云厅)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95.1024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唐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604318879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7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先生17843120177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1149号21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唐工17604318879 | ||
附件: | |||
附件1 |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安全安防系统扩容升级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docx |
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安全安防系统扩容升级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安全安防系统扩容升级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JLJW-CY-ZB2019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工
项目联系电话:1760431887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77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178431201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唐工1760431887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1149号21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安全安防系统扩容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现就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安全安防系统扩容升级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安全安防系统扩容升级改造工程
2.2 项目编号:JLJW-CY-ZB2019003
2.3 采购预算:95.1024万元;有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采购人不予接受。
2.4 采购项目内容:安全安防系统扩容升级改造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2.5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环保、小微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近三年(2016-2018)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在行业内没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 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3日至2019年8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1149号216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
(4)近半年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5)近半年缴纳社会保险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6)近三年(2016-2018)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在行业内没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
以上证件须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9月17日上午9:30时长春名人酒店(白云厅)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投标保证金:采购预算2.0%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招标代理公司指定账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77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784312017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1149号216室
联 系人:唐工
电 话:0431-82635578、17604318879
开户名称: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春汇鑫支行
账 号:22050100430100000109
管理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230402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近三年(2016-2018)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在行业内没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 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5.102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23日 09:00 至 2019年08月3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1149号216室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名人酒店(白云厅)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安全安防系统扩容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法规,现就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安全安防系统扩容升级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安全安防系统扩容升级改造工程
2.2 项目编号:JLJW-CY-ZB2019003
2.3 采购预算:95.1024万元;有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采购人不予接受。
2.4 采购项目内容:安全安防系统扩容升级改造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2.5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环保、小微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近三年(2016-2018)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在行业内没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 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3日至2019年8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1149号216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
(4)近半年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5)近半年缴纳社会保险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6)近三年(2016-2018)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在行业内没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
以上证件须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9月17日上午9:30时长春名人酒店(白云厅)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投标保证金:采购预算2.0%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招标代理公司指定账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777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784312017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1149号216室
联 系人:唐工
电 话:0431-82635578、17604318879
开户名称: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春汇鑫支行
账 号:22050100430100000109
管理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923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