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保山市公安交管业务集成指挥平台外挂系统建设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交通管理设备 | ||
采购单位 | 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行政区域 | 保山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8月22日 19:0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8月23日 08:00 至 2019年08月29日 18: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8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9月12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第二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四楼) | ||
预算金额 | ¥279.81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5-2218767 | ||
采购单位 | 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保山市隆阳区九龙路31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5-2218767 | ||
代理机构名称 | 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5-2147689 |
保山市公安交管业务集成指挥平台外挂系统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购方式已得到主管部门的批准。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就保山市公安交管业务集成指挥平台外挂系统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括:
(一)项目名称:保山市公安交管业务集成指挥平台外挂系统建设项目
(二)采购编号:TRZBC2019-84
(三)采购内容:本次采购涉及到的相关软硬件设施集必要辅助材料和备品备件的采购、安装,开展软硬件设施的集成服务,实现与现有系统实现无缝对接、数据的互联互通,项目的试运行、检验验收、项目完成期限、技术培训以及售后服务等。
(四)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拟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必须整体投标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本项目采购预算: ¥2,798,100.00元。
(六)项目完成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七)项目实施地点: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定地点。
(八)付款方式: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双方合同约定。
(九)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2.中标单位须承担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软件、硬件设备、必要配套辅助材料和备品备件的采购费、包装费、上下车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软硬件设施集成服务费,人工费,差旅费,保险,税费,风险(不可预见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售后、维护服务等全部相关费用。
二、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 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二) 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三)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 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提供)、《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等证件;且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二)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三)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 本次采购项目须符合的其它条件:
1. 应商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的相关事项,且具有信息系统集成的服务能力;
2. 投标单位在公开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前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请提供公开招标公告发出日期之后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服务”模块中对应事项查询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单位若为企业的,请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下载信用报告(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信用证明材料进行复核确认)。
3. 投标单位在公开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前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请提供公开招标公告发出日期之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模块中查询的查询结果截图(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信用证明材料进行复核确认)。
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向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项目其他说明:
(一) 投标单位拟供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技术参数并保证供货,具有符合法定条件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供货时须提供厂家的出厂合格证明及最新的有效产品检验报告),提供产品宣传彩页资料及相关说明书;
(二) 本次采购设置核心产品为:存储设备;
(三) 投标单位注册地点在保山市外的,须保证有充分的售后服务保障能力。
五、投标单位除网上报名外还须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递交采购代理机构:
(一) 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二)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三) 《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提供)、《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等证件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四) 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
1. 请按上述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份,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标段号、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投标单位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其提交的投标申请,带来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2. 公章:指公安部门备案的行政章;签字:指亲笔签字。
六、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七、公开招标公告期限、投标报名时间、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要求:
(一)公开招标公告期限及投标报名时间:2019年08月23日至2019年08月29日【每日上午08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8时00分(五个工作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恕不受理。
(二)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要求:
1. 网上报名: 投标单位请于本公告规定的公开招标公告期限时间前,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格式为*. 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网页、办理咨询联系电话15769973557)。
2. 现场报名:除须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报名外,投标单位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携带或邮寄本公告“五、投标单位除网上报名外还须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要求的相关资料一套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象山路5号)报名登记后,获取纸质版招标文件。
八、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09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格式为*. ZCTBJ)及纸质投标文件,具体要求:
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现场递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把纸质投标文件及光盘(同时携带CA)递交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及光盘(格式为*. ZCTBJ),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投标单位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须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当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当开标评标系统出现故障无法采用电子系统开标评标时,以纸质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三)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第二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四楼)。
(四)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现场资料: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十、本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40000.00元。
十一、招标文件费:人民币800.00元/份。
十二、招标文件费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 招标文件汇款账户 |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开户名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保山市分行新村支行 |
账号:10076469507001000200111 | 账号:5300 1728 6420 5100 0568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业务咨询电话: 010-86483801 |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0875—2147689 |
技术支持单位: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寸女士 |
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企业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 |
十三、其他事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公司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十四、公告发布媒体
(一)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nggzyxx.gov.cn)、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bszwzx.gov.cn)。
(二)投标单位在参加投标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开招标公告全部内容;公告内容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十五、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单位:保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九龙路311号
联系电话:0875-2218767
采购代理机构: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联系人:杨女士 王先生
电话:0875-2147689
传真:0875-2147689
监督电话: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875-2216045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5-2120150
十六、备注:
(一)本次采购须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投标文件,拟参与的投标单位须同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请拟参与的投标单位在公告期内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纸质采购文件获取和递交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二)关于电子招标文件获取和递交
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bszwzx.gov.cn/),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同时携带C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3. 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模块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在编制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建议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辨率应小于100dpi。
4. 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现场递交的电子光盘,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单位章(鲜章)。不要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5. 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1)投标单位需在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1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和1份纸质投标文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纸质投标文件与网站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当纸质文件与数据电文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当开标评标系统出现故障无法采用电子系统开标评标时,以纸质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2)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单位的顺序当众开标。
(3)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单位按照电子文件的开启顺序上前,使用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三)技术支持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400-9618-998
在线服务QQ:4009618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