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蓝光光盘库设备购置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存储设备/光盘库 | ||
采购单位 |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 ||
行政区域 | 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9月03日 11:3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9月03日 09:00 至 2019年09月10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8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802室(西直门文慧桥西南角)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9月24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802室(第一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6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郝先生、苏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82582703-825、823 | ||
采购单位 |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京市中山东路30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5-8466598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华夏京诚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8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郝先生、苏女士010-82582703-825、823 |
北京华夏京诚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蓝光光盘库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蓝光光盘库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HXJC2019HG/08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先生、苏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82582703-825、82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309号
联系方式:025-8466598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华夏京诚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郝先生、苏女士010-82582703-825、82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8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次招标拟择优选择1家合格的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一套标准蓝光光盘库设备的供货服务,内容为采购总存储容量至少达1.6PB,质保期限不低于3年的蓝光光盘库,以实现不同于磁性存储介质的异质存储,提高核心数据存储的安全性, 双方签署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必须具备的如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9月03日 09:00 至 2019年09月1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802室(西直门文慧桥西南角)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每天(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2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2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802室(第一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日期为5个工作日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60万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微型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有关政策
若投标人按照工信部颁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属小型、微型企业,或按照《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或属于监狱企业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其投标报价扣减6%后再计入投标报价得分的评审(不累计扣减)。
若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均属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按原报价进行评审。
2 节能环保要求
2.1 鼓励节能政策
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9号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2 鼓励环保政策
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8号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3 信息安全要求
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应符合《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