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汾西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采机构”)受汾西县人民医院委托,对汾西县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软件购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FXZFCG-2019072
二、项目名称:汾西县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软件购置项目
三、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1 |
HIS系统 |
1 |
2 |
EMR系统 |
1 |
3 |
LIS系统 |
1 |
4 |
PACS系统 |
1 |
5 |
临床路径系统 |
1 |
6 |
体检系统 |
1 |
7 |
医院系统办公软件 |
1 |
8 |
合理用药系统 |
1 |
9 |
绩效管理系统 |
1 |
1、所报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及与其它项目的配合费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6个月内。
4、交货地点:汾西县人民医院。
5、最高控制价:84万元整。
四、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以及相关规定和要求;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与经营范围一致的相关资质;
8、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署的唯一授权《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免费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领取时间:2019年9月9日起至2019年9月16日止
北京时间:08:30-11:30,15:00-18:00,公休日除外。
2、领取地点:汾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3、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须持有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社保证明及劳务合同);
(2)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它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3)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4)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保的证明,最近一次的完税证明;
(5)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由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出报告日期为准),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本公告第四条所需其他资料。
注:报名时须提供以上所有证件的原件和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共两套,加盖公章并分别装订成册。如不能提供,我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9月29日15时00分
2、地点:汾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
七、公告期限:
2019年9月9日至2019年9月16日
八、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汾西县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13994023226
集中采购机构:汾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13994781568
山西省汾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