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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公安局指挥中心物业服务(19C0313)采购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9-16 09:26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江津区公安局指挥中心物业服务
品目

服务

采购单位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
行政区域江津区公告时间2019年09月09日 18:0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8月30日 00:00  至  2019年09月06日 18:0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开标时间2019年09月24日 14:00
开标地点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207.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平
项目联系电话02347776093
采购单位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滨州东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347776093
代理机构名称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江津区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江津区祥瑞步行街中段津华大厦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47217308
附件:
附件1附件1:江津区公安局指挥中心物业服务质量考核表.docx
附件2(公安局物业)成本核算表.xls
附件3江津区公安局指挥中心物业服务(定).doc

江津区公安局指挥中心物业服务(19C0313)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19年8月30日

一、项目号:19C0313

二、项目名称:江津区公安局指挥中心物业服务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预算金额:¥2,066,200.00元

五、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
项目描述:

项目基本情况:重庆市江津区安局指挥中心位于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滨洲路9号,由1栋高层办公楼及4栋多层办公楼组成。另设一层地下室作为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总建筑面积48462平方米,其中办公楼面积34264平方米,后勤用房面积3430平方米,民警培训用房面积1715平方米,地下车库9013平方米。其他区域面积35785.4平方米,重庆市江津区安局指挥中心绿化面积约17000平方米,江津区看守所、拘留所和江津区公安局警犬基地绿化面积约20000平方米(包括道路、绿化带、运动场、广场等建筑红线范围的除建筑物、构筑物外的所有区域)。

物业管理总体要求:在合同期限内,中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物业服务,保障本项目建筑红线范围内各公共区域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同时根据不同场所提供与之功能相符合的专项物业管理和服务,确保项目正常工作秩序,为本项目营造一个和谐、安全、规范、有序的工作环境。


六、项目政策信息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19年8月30日 至 2019年9月6日 18:0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九、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9年9月24日 14:0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9年9月24日 14: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19年9月24日 14:30

开标地点: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

采购经办人:刘平

采购人电话:02347776093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滨州东路9号

代理机构: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牟亮

代理机构电话:47217308

代理机构传真:

代理机构地址:江津区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江津区祥瑞步行街中段津华大厦二楼)

十二、附件

江津区公安局指挥中心物业服务(定).doc
附件1:江津区公安局指挥中心物业服务质量考核表.docx
(公安局物业)成本核算表.xls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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