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设计院森林资源空中监测及数据处理系统设备购置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设计院 | ||
行政区域 | 江干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09月10日 16:5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9月11日 08:00 至 2019年09月18日 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28号院内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9月30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28号院内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预算金额 | ¥1839.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葛靖宇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1-87967630 | ||
采购单位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设计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杭州市江干区九堡街道德胜东路331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洪老师 0571-81065665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28号院内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葛靖宇 0571-87967630 | ||
附件: | |||
附件1 | 森林资源空中监测及数据处理系统设备购置采购项目发售稿0910.doc | ||
附件2 |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doc | ||
附件3 | 森林资源空中监测及数据处理系统设备购置采购项目发售稿0910.doc |
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设计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设计院森林资源空中监测及数据处理系统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设计院森林资源空中监测及数据处理系统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ZJXL-HDGHY-2019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靖宇
项目联系电话:0571-879676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设计院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九堡街道德胜东路3311号
联系方式:洪老师 0571-8106566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葛靖宇 0571-87967630
代理机构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28号院内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依据《全国林业信息化建设纲要》、《中国智慧林业发展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快中国林业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购置相关设备,打造森林资源智慧监测体系,以满足新技术、新方法在森林资源监测上的应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3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9月11日 08:00 至 2019年09月1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28号院内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携带供应商报名表,并现场交纳标书费(可现金支付)。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3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3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28号院内浙江信镧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对符合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
(2)根据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财库〔2019〕18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凡提供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及其认证证书的,享技术分加分,具体详见评分细则。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清单内该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3)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本项目可采购进口产品,同时允许国产产品前来投标(进口货物类适用)。
4.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报名。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对符合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
(2)根据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财库〔2019〕18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凡提供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及其认证证书的,享技术分加分,具体详见评分细则。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清单内该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3)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本项目可采购进口产品,同时允许国产产品前来投标(进口货物类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