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已由郧西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政府采购计划(西采计备[2019]153号)郧西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郧西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委托,对其所需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YXZFCG2019-035
二、项目名称: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
三、招标内容:郧西城区范围内视频监控系统、公共广播系统与数字化城管平台的采购与安装
四、本项目预算:59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二年的从成立年份开始);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壹级及以上资质;
4.供应商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日往前推三年)至少完成过两项类似项目业绩(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
5.供应商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印章复印件一套。(以上所有复印件加盖,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于北京时间:2019年9月11日-- 2019年9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在郧西县政府采购中心(郧西县城关镇人民路3号)报名并获取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在《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郧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联系方式: 0719-6224370
郧西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联系人:张扬庆 联系电话:13907289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