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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城投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自动化海漂垃圾清理船及配套作业船只租赁和相关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9-16 19:41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自动化海漂垃圾清理船及配套作业船只租赁和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其他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宁德市城投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宁德市公告时间2019年09月12日 18:2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9月12日 17:30  至  2019年09月27日 18:0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3号1栋(市国资委)208室
开标时间2019年10月08日 15:00
开标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3号1栋(市国资委)二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35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3-2292676
采购单位宁德市城投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宁德市东侨区正大路统计信息大楼515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周先生(0593-2250579)
代理机构名称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三栋一号(市国资委)2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曾小姐(0593-2292676 )
附件:
附件1附件.doc

  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受宁德市城投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自动化海漂垃圾清理船及配套作业船只租赁和相关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自动化海漂垃圾清理船及配套作业船只租赁和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DYXCQ[GK]2019019(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3-229267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德市城投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区正大路统计信息大楼515室

联系方式:周先生(0593-225057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德市有信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小姐(0593-2292676 )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三栋一号(市国资委)20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自动化海漂垃圾清理船及配套作业船只租赁和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年限:1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次采购的服务是宁德市三都澳内沿线海域为期一年的自动化海漂垃圾清理船及配套作业船只的租赁、人员代管以及打捞垃圾作业服务。拟租赁自动化海漂垃圾清理船只(1艘);自动化海漂垃圾清理船人员配置要求至少包括:1名驾驶人员,1名设备操作人员。配套作业船只(1艘);配套作业船只人员配置要求至少包括:1名驾驶人员,2名设备操作人员。以及打捞垃圾作业等。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特定条件:/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9月12日 17:30 至 2019年09月27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3号1栋(市国资委)208室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可至指定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3号1栋(市国资委)208室)现场办理书面报名登记;或采用邮件方式办理报名事宜(采用邮件方式办理的供应商报名事宜,务必先电话联系)。各潜在供应商到我司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填写《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名称要与获取采购文件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单位名称(姓名)变更证明外,否则我司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08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0月08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塔山路3号1栋(市国资委)二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邮箱:1740499643@qq.com     

网址:www.ndcqjy.com

详见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或者投标人未提供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政策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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