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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2019年“雪亮工程”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人像)建设及运维服务租赁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9-17 21:38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2019年“雪亮工程”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人像)建设及运维服务租赁
品目

采购单位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
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19年09月16日 17:0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投标供应商应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入获取采购文件菜单,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后获取。(公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后获取的采购文件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方式)
开标时间2019年10月09日 09:30
开标地点瓯海区行政中心2号楼三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瓯海娄桥洲洋路2号)
预算金额¥741.0233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
项目联系电话0577-88588100
采购单位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瓯海大道11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7-88588100
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9689110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委托,就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2019年“雪亮工程”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人像)建设及运维服务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F-GB20190916104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具体见招标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

1

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2019年“雪亮工程”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人像)建设及运维服务租赁

1

¥741.0233

具体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须具有为系统整体运行、维护的自有管道光纤资源;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2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到11:30下午:14:30到18:00

2.地点:投标供应商应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入获取采购文件菜单,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后获取。(公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后获取的采购文件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方式)。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10月 9日 09:30

七、投标地点瓯海区行政中心2号楼三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瓯海娄桥洲洋路2号)

八、开标时间:2019年 10月9日09:30

九、开标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瓯海分中心

十.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次日起五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提供期限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提供期限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4. 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5.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评标价6%的折扣。供应商企业属于以上多种性质的,不重复享受扶持政策。

7. 其他事项

7.1、供应商必须先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登记注册,相关事宜请参照(《供应商网上注册操作指南》“浙江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注册-供应商注册申请”),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后台(http://www.zjzfcg.gov.cn)依法进行网上自主下载。(温馨提示:供应商注册审核通过不代表已获取成功)。

7.2、获取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供应商,请在开标前1日内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网上取消获取申请。弃标未予告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诚信档案中进行记录。

7.3、如本项目至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届满时间2019年9月23日下午18:00时止,如参加项目的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的,采购人将重新公告组织采购。请您及时关注本项目后续公告。

7.4、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中标成交的供应商,必须事先申请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请供应商登入“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登记注册。

7.5、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瓯海区分网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单位: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

联 系 人:陈先生

地址:温州市瓯海大道1166号

联系电话:0577-88588100

采购代理机构: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国际商务大厦9楼

 联系人:雷雪   联系电话:13968911049传真:0577-88113837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联系人:虞先生

联系电话: 0577-88522238

地址:温州市新瓯海区行政审批中心1号楼

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

                                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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