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库尔勒市公安局安防监控设备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新疆库尔勒市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09月21日 10:1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新疆库尔勒市人民东路华誉商务会馆818室(八马茶业楼上) | ||
开标时间 | 2019年10月14日 10:30 | ||
开标地点 | 新疆库尔勒市人民东路华誉商务会馆818室 | ||
预算金额 | ¥88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新疆库尔勒市公安局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6-2202150 | ||
采购单位 | 新疆库尔勒市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库尔勒市团结北路5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6-220215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巴州元凯吉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96-2052666 |
一、 招标项目编号: YKJQ(GK)2019-073号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招标控制价(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1 | 新疆库尔勒市公安局库尔勒市公安局为了满足内部安防管理的需要,针对2019年投资建设的拘留所、派出所、检查站等土建项目进行信息化安防监控设备招标采购。 | 不限 | 8438125.26 | 批 | 对一批公安执勤点的监控进行建设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且具备所投标的经营范围。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良好记录;
(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9)缴纳投标保证金:壹拾陆万元整(人民币)
(10)为充分保证完善的售后服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需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
(12)投标人需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贰级及以上
(13)投标人需具备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14)投标人需具备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包含安防监控类)资质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09-21 至 2019-09-27
上午: 10:00-13:30
下午: 16:00-19: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新疆库尔勒市人民东路华誉商务会馆818室(八马茶业楼上)
3.标书售价(元): 5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同时携带以下资质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开户许可证原件;
(4)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原件
(5)安防工程企业资质原件
(6)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原件
(7)涉密信息系统集成(包含安防监控类)资质原件
以上证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二份)加盖公章。
不接受电话、网页报名,不接受扫描件、彩印件报名。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9-10-14 10:30:00
七、 投标地址: 新疆库尔勒市人民东路华誉商务会馆818室
八、 开标时间: 2019-10-14 10:30:00
九、 开标地址: 新疆库尔勒市人民东路华誉商务会馆818室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库尔勒市公安局安防监控设备项目 | 1600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百乐支行 | 3010025209200028307 | 公对公转账 | 按项目缴纳 |
十一、 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巴州元凯吉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宇
联系电话: 0996-2052666
2、采购人名称: 新疆库尔勒市公安局
联系人: 杨艳岭
联系电话: 0996-2202150
地址: 库尔勒市团结北路56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库尔勒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李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0996-2023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