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724-1900A20N3619)
1.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各停车场更换不锈钢垃圾桶项目的货物供应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并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项目内容:采购安装不锈钢垃圾桶500个(需为二分类垃圾桶,即为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箱体顶部需有明确灭烟点,内胆为不锈钢内胆,可改造为四分类垃圾桶)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和技术规格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
2.合格的投标人: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3) 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至今)无重大事故及不良记录,并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并不限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
4) 投标人若与招标人及其关联公司存在诉讼或仲裁纠纷,不存在拒不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投标人按招标公告附件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承诺不存在声明函里所列情形;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合格的投标人”的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9月23日起至2019年9月27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2时至4时(北京时间)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44号窗口(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均为现金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前,投标人必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咨询电话:020-28866000-2-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可在www.gzzb.gd.cn下载(首页 > 服务指南 > 资料下载 > 建设工程>常用表格下载>投标登记申请表,购买前填报、盖章)。购买成功后,投标人请及时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商管理网络平台(wz.gamc.cn)主页中“合作商注册”模块,按规定格式填写正确的供应商登记信息,登记为合格的候选供应商。
若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将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截止时间以及地点:2019年10月15日上午10:30,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04开标室。
6.只有购买招标文件者方可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7.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8.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9. 纪律监督:020-36067072,020-86124247
10.有关此次招标公告之事宜, 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节假日除外):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7楼
电话:(020) 66358319、66358313、62718393
传真:(020) 66358317
网址:www.gmgit.com
联系人:李秋明、蔡俊林、李清
邮箱:[email protected]
招标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机场内
联系人: 王小姐 36062701
招标公告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在全国范围内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且查无实据的;
(18)具有下列虚假、恶意投诉行为之一的:
1)捏造事实;
2)提供虚假材料;
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合作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五、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年月日
(企业公章)
附件:
招标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