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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9年辉南县朝阳镇城区红绿灯及电子警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9-24 22:23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辉南县朝阳镇城区红绿灯及电子警察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电气设备/照明设备/路灯

采购单位辉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行政区域吉林省公告时间2019年09月24日 13:2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9月25日 08:30  至  2019年09月30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1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5日 13:00
开标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二楼2号开标室
预算金额¥137.1466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13514460718
采购单位辉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辉南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先生18543587099
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罗经理13514460718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辉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9年辉南县朝阳镇城区红绿灯及电子警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9年辉南县朝阳镇城区红绿灯及电子警察项目

项目编号:HC-JLZB-2019-62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135144607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辉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辉南县

联系方式:张先生185435870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经理1351446071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9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且具有招标项目范围的供应商。(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7)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8)近三年类似业绩一项及以上(需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9)投标人需出具本公司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7.146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9月25日 08:30 至 2019年09月3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1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30日 16: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5日 13:00

六、开标地点:

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二楼2号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C-JLZB-2019-629

1、本招标项目2019年辉南县朝阳镇城区红绿灯及电子警察项目,采购人为辉南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招标代理公司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由项目采购X【20190918】-0158号任务通知书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名称:2019年辉南县朝阳镇城区红绿灯及电子警察项目

   工期:中标10日内,供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施划;

   地点:辉南县朝阳镇城区;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

内容:在辉南县朝阳镇城区新建5处红绿灯及3处电子警察系统。预算为137.1466万元。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且具有招标项目范围的供应商。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7)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8)近三年类似业绩一项及以上(需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9)投标人需出具本公司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招标文件的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9年9月25日至2019年9月30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3:00~16:00请携带以上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 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套售价为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9年10月15日13时00分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9年10月15日13时00分在到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路113号)二楼2号开标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辉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辉南县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543587099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9楼

    联系人: 罗经理              联系电话:13514460718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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