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德市东侨开发区2019年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宁徳市公安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
行政区域 | 宁德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9月25日 17:5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9月25日 17:50 至 2019年10月10日 17:5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
开标时间 | 2019年10月16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 | ||
预算金额 | ¥1712.5743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16080555 | ||
采购单位 | 宁徳市公安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德市大门山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616080555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3-2826502 |
受宁徳市公安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委托,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对[350900]FJTH[GK]2019025、宁德市东侨开发区2019年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900]FJTH[GK]2019025
2、项目名称:宁德市东侨开发区2019年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16956181 | 339123 | |||||
2 | 169562 | 3391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注)。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所投政府强制节能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所对应品目位置复印件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若有)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光纤网络覆盖能力的证明材料;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及人员相关证书; |
明细 | 描述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应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证书; 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电话及人员相关证书; |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9-09-25 17:50 报名截止时间:2019-10-10 17:50
9、投标截止时间:2019-10-16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10-16 09:00,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宁徳市公安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宁德市大门山路1号
联系人姓名:王素琴
联系电话:13616080555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593-2826502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2019-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