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及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 | ||
品目 | 货物 | ||
采购单位 | 芜湖市三山区司法局 | ||
行政区域 | 三山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09月27日 08:1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9月27日 00:00 至 2019年10月22日 09:15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开标时间 | 2019年10月22日 09:15 | ||
开标地点 | 芜湖市开标十室 | ||
预算金额 | ¥400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无 | ||
采购单位 | 芜湖市三山区司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招标公告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715286894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红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招标公告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第一章 招标公告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及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H16CG2019HW5530 安徽红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芜湖市三山区司法局委托,现对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及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及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招标)(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电子文件) 二 采购人:芜湖市三山区司法局 采购人地址:芜湖市三山区 联系人:茆磊 联系电话:18715286894 三 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内容: 芜湖市三山区司法局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及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 2、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 ¨市本级财政资金 ■县区级财政资金 ¨自筹资金 ¨其他(请说明资金来源及比例): 3、项目预算:400000.00元 4、项目最高限价:4000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5、实施地点:芜湖市三山区 6、实施时间:同合同签订时间 7、项目性质:政府采购货物 8、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一个包 9、其他事项说明:无 四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独立法人资格:■是,¨否 3、投标人资质要求:无 4、其他资格条件:无 5、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9年09月27日09:00至2019年10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9年10月 22 日 09:15 开标地点: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七 投标保证金缴纳 1、缴纳金额:人民币肆仟圆整,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 2、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1个工作日上午10时。 3、缴纳方式:转账或汇款,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下述指定账户,从其他账户汇出或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缴纳账户信息(任选其一): (1)账户一: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 账号: 1101801021000587877207332 (2)账户二: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芜湖市分行 账号:187248551440 八 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红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金地国际城1号公寓1815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工 电子邮箱:/ 电话:14755301912 传真:/ 九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53-3870671 或 3870396 技术咨询电话:0553-3121801 十 其他事项说明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注册事项:本项目只接受芜湖市投标企业(供应商)会员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报名,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报名,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入库通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3、信用标: ■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得分一律为基本分)。 ¨本项目启用信用标(信用标评审计分依据为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评价信息系统获取分数) 。 4、代理服务费: (1)支付方:¨招标人;■中标人。 (2)支付标准: ■按《关于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公管【2016】139号文)执行。 ¨按竞价结果 元收取。 ¨其他: 。 十一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二 项目采购需求:具体详见附件。
采购人:芜湖市三山区司法局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红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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