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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公安综合服务平台分局配套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10-21 22:25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智慧公安综合服务平台分局配套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采购单位上海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19年10月18日 18:4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10月21日 09:00  至  2019年10月25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上海市江苏路500号17楼
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1日 09:30
开标地点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苏路500号17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392.22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凯华、蔡立言
项目联系电话021-62266908
采购单位上海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武宁南路1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老师 22021873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江苏路500号17、21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曹凯华、蔡立言 62266908

  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智慧公安综合服务平台分局配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智慧公安综合服务平台分局配套项目

项目编号:CTZB2019094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凯华、蔡立言

项目联系电话:021-622669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公安局

地址:上海市武宁南路128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2202187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曹凯华、蔡立言 62266908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江苏路500号17、21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智慧公安综合服务平台分局配套建设,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相关内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截止本项目投标报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详见本公告“七、其他事项”)(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92.2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0月21日 09:00 至 2019年10月2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江苏路500号17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项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江苏路500号17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10-2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0-25(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前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17楼审核。审核通过后,前往江苏路500号21楼填写报名信息并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清晰复印件(具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不需提供第(2)、(3)项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清晰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清晰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5)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清晰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6)“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须加盖单位公章)。
注:(1)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2)除前述采购文件的获取途径外,潜在供应商通过任何其他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或应答或报价行为均将被拒绝。
七、其他事项
1、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北京时间2019年10月25日上午11点整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2、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报名时需携带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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