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办公大楼机房改造及综合布线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网络设备/其他网络设备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普宁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10月18日 22:3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10月18日 09:00 至 2019年10月25日 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普宁市池尾街道新寮村新春路西侧经适房首层门市西第一间(广东联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19年11月07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普宁市池尾街道新寮村新春路西侧经适房首层门市西第一间(广东联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预算金额 | ¥236.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663-3872268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普宁市流沙赵华路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谢小姐,0663-291160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联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普宁市池尾街道新寮村新春路西侧经适房首层门市西第一间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先生,0663-3872268 | ||
附件: | |||
附件1 | LC019HGG10002PN-招标公告.pdf |
广东联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办公大楼机房改造及综合布线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办公大楼机房改造及综合布线项目
项目编号:LC019HGG10002PN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663-387226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普宁市流沙赵华路西
联系方式:谢小姐,0663-29116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联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0663-3872268
代理机构地址: 普宁市池尾街道新寮村新春路西侧经适房首层门市西第一间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采购项目编号:LC019HGG10002PN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办公大楼机房改造及综合布线项目
三、采购类别:货物类
四、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
五、项目内容、数量、最高限价及交货安装完成时间(含验收合格):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 交货安装完成时间 (含验收合格) |
1 | 办公大楼信息化综合布线及信息机房改造 | 1项 | 2360000.00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3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0月18日 09:00 至 2019年10月2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普宁市池尾街道新寮村新春路西侧经适房首层门市西第一间(广东联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07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1月07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普宁市池尾街道新寮村新春路西侧经适房首层门市西第一间(广东联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且符合下列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2018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若投标人为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所属法人公司为其出具的《项目投标授权书》及所属法人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项目投标授权书》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5、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结束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截图留存。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时须提供《企业信用自查承诺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审查后退回):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若有授权时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须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2)2018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3)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7)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若投标人为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所属法人公司为其出具的《项目投标授权书》及所属法人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项目投标授权书》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8)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结束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进行截图留存。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