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建湖县公安局
2、项目名称:建湖县公安局办案单位高清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3、资金来源:已落实
4、工程地点:建湖县公安局
5、标段划分:一个
6、招标内容:高清红外摄像机、高清潜入式球机、高清NVR设备、硬盘、刻录机、拾音器、超六网线、电源线、交换机、机柜、PVC管、集中管理软件、服务器、显示器、电源、门禁系统、灯、开关、应急灯、报警器等,详细见招标文件设备清单。
7、工 期: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结束。
三、投标申请人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够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的技术实力的企业;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关项目的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投标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5、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目前无在建工程;
6、投标人资产运营良好,具有较强经济实力,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
7、投标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经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单位带单位介绍信到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自行办理,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60日历天内出具的均有
效)。
8、投标单位因不良行为被国家、省、市及我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监管机构取消或限制投标资格,并在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限内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者中标资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10、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资料无失实内容和无弄虚作假内容的声明。
四、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4年5月9日10:00时至2014年5月15日17:00时前,以传真(0515-80629996)或QQ邮箱(362884466@qq.com)或其它有效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建湖县城双湖路南住建大厦一楼腾讯招标代理)确认参与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身份证,并与代理机构电话联系予以确认)。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三天前以传真(0515-80629996)或其它有效形式通知招标人,否则,招投标管理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建湖县公安局
联 系 人:王学平
联系电话:13851166322
代理机构:盐城腾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韩丹
联系电话:0515-80617766 18752233400
监管机构:建湖县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515-80618020、80609919
六、附件
相关附件请到建湖县招标采购网(www.jhzbcg.com)下载
附件一:建湖县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二〇一四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