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消防物联网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宁河县 | 公告时间 | 2019年10月26日 09:3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年10月25日 | 更正日期 | 2019年10月25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明翔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59002816转6687,企业邮箱:[email protected] | ||
采购单位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室。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2-2520355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2-59002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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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消防物联网项目(项目编号:TJBHGP-TEDA-2019-074)更正公告1号 受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委托,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消防物联网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消防物联网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TJBHGP-TEDA-2019-074 3.首次公告日期:2019-10-18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更正事项:(1)磋商文件评分表第6项“产品性能评价”评分标准中“(包括:消防用户报警信息传输装置、高清半球型网络摄像机、高清枪型网络摄像机、消防水系统水压、水位监测终端)”更正为“(包括:消防用户报警信息传输装置、高清网络摄像机、消防水系统水压、水位监测终端)”; (2)磋商文件评分表第7项“产品服务评价”评分标准中“(消防用户报警信息传输装置、消防水系统水压、水位监测终端、高清半球型网络摄像机、高清枪型网络摄像机)”更正为“(消防用户报警信息传输装置、消防水系统水压、水位监测终端、高清网络摄像机)”; (3)项目需求书中“建设位置应在每个联网单位建筑消防控制室安装1台半球形摄像机进行监控,要求摄像头必须覆盖消控室人员活动区域。”更正为“建设位置应在每个联网单位建筑消防控制室安装1台摄像机进行监控,要求摄像头必须覆盖消控室人员活动区域。”;“平均每家重点单位主要安全出口安装1台枪型摄像机,消控室门外通道安装1台枪型摄像机,视频信号接入硬盘录像机,异常视频图像信息通过互联网宽带上传至监控管理中心。”更正为“平均每家重点单位主要安全出口安装1台摄像机,消控室门外通道安装1台摄像机,视频信号接入硬盘录像机,异常视频图像信息通过互联网宽带上传至监控管理中心。” (4)项目需求书中““安消联动”管理”统一更正为“消防报警联动功能”;(5) 删除项目需求书中“二、高层接入联网单位前端设备(80家联网单位)”第2项“80张SIM卡”; (6)项目需求书中“二、高层接入联网单位前端设备(80家联网单位)”第3项“消防水系统水压监测终端”的数量由“576”更正为“754”; (7)项目需求书中“二、高层接入联网单位前端设备(80家联网单位)”第6项“SIM卡”的数量由“816”更正为“560”; (8)删除项目需求书中“二、高层接入联网单位前端设备(80家联网单位)”第7项“高清半球型网络摄像机”; (9)项目需求书中“二、高层接入联网单位前端设备(80家联网单位)”第8项“高清枪型网络摄像机”更正为“高清网络摄像机”且数量由“240”更正为“320”; 2.获取招标文件的结束时间:2019-10-25 3.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10-31 13:30 4.开标时间: 2019-10-31 13:30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张明翔 2.联系电话:022-59002816转6687,企业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采购人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融义路1352号宝信大厦五楼 3.采购人联系人:张洪伟 4.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5203557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59002816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457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保税区支行 7.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122906913210201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 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 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 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原合同公告链接: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消防物联网项目 (项目编号:TJBHGP-TEDA-2019-074)竞争性磋商公告 附件下载: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0月25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消防物联网项目(采购项目编号:TJBHGP-TEDA-2019-074) 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2019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