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朔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省公安厅机关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省公安厅信息发布系统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公安厅信息发布系统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YZB-2019-026
三、采购人名称: 省公安厅机关
地址:凤城二路19号
联系人:郑警官
电话:029-8610383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朔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第五国际C座803室
联系人:朔宇经办
电话:029-86103830 18700999927
传真:029-86103830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陕西省公安厅信息发布系统项目1套
项目概况: 信息发布系统软硬件一套 (LED显示单元、公安内部网信息发布服务器核心管理软件、多媒体播放终端(含软件)等相关配套)。
项目用途: 信息发布
采购预算: 2276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可不用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显示屏制造厂家需提供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10-28 09:00:00至2019-11-01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第五国际C座803室
3、文件售价:
每套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1-08 09:30:00
2、投标地点:陕西省公安厅(凤城二路19号)3号楼3301会议室3号楼3301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11-08 09:30:00
4、开标地点:陕西省公安厅(凤城二路19号)3号楼3301会议室3号楼3301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6103830 18700999927
2、开户名称:陕西朔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4、账 号:61050193004100001382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朔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