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行监控中心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软件运维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基础环境运维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行监控中心 | ||
行政区域 | 东城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10月29日 15:5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10月30日 09:00 至 2019年11月05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四层402室 | ||
开标时间 | 2019年11月19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三层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8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夏学超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00215500 | ||
采购单位 | 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行监控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冰,010-640921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四层4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夏学超、楼大为,18600215500、13701374188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公告.docx | ||
附件2 | 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行监控中心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pdf |
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行监控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行监控中心运维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行监控中心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学超
项目联系电话:186002155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行监控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
联系方式:李冰,010-640921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夏学超、楼大为,18600215500、1370137418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四层4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有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7、信誉要求:①近三年(2016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信誉良好,已往履约情况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以及被列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开始进行上述③信用情况信息采集工作,信息采集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同时做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执行案号、执行法院等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相关的查询记录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签字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的信息采集记录和证据等同投标资料一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关信用的审查。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0月30日 09:00 至 2019年11月0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四层402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邮寄收件地址等)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三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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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09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