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大连汇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出租汽车管理处的委托,为大连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二期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招标公告做出如下调整:
原招标公告中:
2.3报名其他条件:(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三)具有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四)项目总监要求:须具有通信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现变更为: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三)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四)项目总监要求:须具有通信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连市出租汽车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汇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105号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西北路872号
邮编:116000 邮编:116000
联系人:宋主任 联系人:杨羽、张文
电话: 电话:0411-66874188
传真: 传真:0411-8668393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