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石景山区文化中心室内LED屏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办公设备/LED显示屏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石景山区文化中心 | ||
行政区域 | 石景山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10月30日 17:2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10月30日 16:23 至 2019年11月06日 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华融东创(北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08号顺和商务写字楼4层A406) | ||
开标时间 | 2019年11月20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08号顺和商务写字楼4层8406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40.23064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坤、彭庆夺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63802099-8013、8016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石景山区文化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南路东口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郭琪 13501299444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融东创(北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08号顺和商务写字楼4层A406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坤、彭庆夺 010-63802099-8013、8016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公告.pdf | ||
附件2 | 采购需求.pdf |
华融东创(北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石景山区文化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石景山区文化中心室内LED屏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石景山区文化中心室内LED屏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RDC-2019-9-1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坤、彭庆夺
项目联系电话:010-63802099-8013、80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文化中心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南路东口
联系方式:郭琪 1350129944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融东创(北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坤、彭庆夺 010-63802099-8013、801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08号顺和商务写字楼4层A406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中(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3、投标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0.2306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0月30日 16:23 至 2019年11月0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融东创(北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08号顺和商务写字楼4层A406)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邮寄,需加付100元邮费。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0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0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08号顺和商务写字楼4层8406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凡前来报名的投标申请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本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以下资料文件,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如果投标人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注: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申请人,请按公告信息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项目编号(若分包请注明分包号),并将汇款单复印件、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收件通讯地址连同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同时与代理机构进行确认,我公司将尽快按收件通讯地址进行邮寄。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sjszfcg.gov.cn/)上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4)政府采购信用担保;(5)进口产品管理;(6)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