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田体育公园热身馆功能及外观改造提升工程(球馆高清大屏)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
行政区域 | 深圳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11月04日 17:49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年10月18日 | 中标日期 | 2019年11月04日 |
评审专家名单 | 详见中标公告 | ||
总中标金额 | ¥11.349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叶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5-88918228 |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区政府大楼23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巫先生0755-8297622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天地源盛唐大厦东座1403C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叶工0755-88918228 |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深圳市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的委托,就“福田体育公园热身馆功能及外观改造提升工程(球馆高清大屏)”项目(项目编号:GXZX-19103FTGK)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XZX-19103FTGK
项目名称:福田体育公园热身馆功能及外观改造提升工程(球馆高清大屏)
项目联系人:叶工
联系方式:0755-8891822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深圳市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区政府大楼23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巫先生0755-82976227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深圳市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就福田体育公园热身馆功能及外观改造提升工程(球馆高清大屏)(招标编号:GXZX-19103FTGK)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已完成评审,参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相关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项目评审的相关情况及结果公示如下:
一、投标供应商及其最终报价
序号 | 投标供应商 | 报价(元) |
1 | 深圳禾晟照明技术有限公司 | 114,500.00 |
2 | 深圳市三合锐锋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113,490.00 |
3 | 深圳市锐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 115,800.00 |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
序号 | 投标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情况 | 符合性审查情况 |
1 | 深圳市三合锐锋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2 | 深圳禾晟照明技术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3 | 深圳市锐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 合格 | 合格 |
如需查询各投标供应商资格文件,请到我司查询。
三、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
序号 | 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 |
1 | 深圳市三合锐锋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四、中标(成交)供应商
中标(成交)供应商 | 地址 | 中标金额(元) |
深圳市三合锐锋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丰社区梅华路105号多丽工业区1层101B-B15-02房 | 113,490.00 |
五、中标情况
标的名称 | 项目要求 | 交货期 | 中标价(元) |
福田体育公园热身馆功能及外观改造提升工程(球馆高清大屏)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后20日内 | 113,490.00 |
六、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1、采购单位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区政府大楼23楼
联系人:巫先生
联系方式:0755-82976227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天地源盛唐大厦东座1403C
联系人:叶工
联系方式:0755-88918228
说明:上述中标公告公示三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4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九路天地源盛唐大厦东座1403C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叶工0755-8891822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10月18日
中标日期:2019年11月04日
总中标金额:11.349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详见中标公告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2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32.1 根据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相关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计取费率标准如下表所示: 服务类型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100以下 1.50% 1.50% 1.00%100-500 1.10% 0.80% 0.70%500-1000 0.80% 0.45% 0.55%1000-5000 0.50% 0.25% 0.35%5000-10000 0.25% 0.10% 0.20%10000-100000 0.05% 0.05% 0.05%1000000以上 0.01% 0.01% 0.01%
评审专家名单:
详见中标公告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中标公告
六、其它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