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华东空管安防设施维修增补项目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11月06日 15:1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11月06日 09:30 至 2019年11月11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上海市徐汇区大木桥路340号1号楼403室 | ||
开标时间 | 2019年11月26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上海市徐汇区大木桥路340号1号楼403室 | ||
预算金额 | ¥166.1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韩贞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818252438 | ||
采购单位 | 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一路17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汤老师 021-22327736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申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大木桥路340弄1号楼4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韩贞 18818252438 |
上海申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华东空管安防设施维修增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华东空管安防设施维修增补项目
项目编号:SYZB2019018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贞
项目联系电话:1881825243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空港一路171号
联系方式:汤老师 021-2232773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申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韩贞 18818252438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大木桥路340弄1号楼4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对现有虹桥航管楼、机关楼、气象站、虹桥北二次、浦东大终端、浦东航管楼、区管中心现有模拟监控设备更新为数字监控,拆除现有西区红外报警系统,新增电子围栏,更换现有空管中心电子围栏线路、及设备。
招标限价:1661000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如是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具有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一级资质且具有电子和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4)投标单位与本项目相关单位无利益关系。(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注:本次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6.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1月06日 09:30 至 2019年11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大木桥路340号1号楼403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大木桥路340号1号楼403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请于2019年11月6日至2019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以下资格证明文件,至上海申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参加报名,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报名同时请随带下列证件: (1)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如是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2)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一级资质证书及电子和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与本项目相关单位无利益关系的证明文件(代表人签字、盖章、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代表人签字、盖章、加盖公章);
(5)需提供近三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及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或2019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等原件审核后退回,其他证明资料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概不退回。以上需提交的资料如有缺漏,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投标文件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强制采购在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以“★”标注的品目。2)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