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田县2019年“雪亮工程”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大田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大田县 | 公告时间 | 2019年11月07日 17:3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11月07日 16:55 至 2019年11月22日 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
开标时间 | 2019年12月04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地点【三明市梅列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 | ||
预算金额 | ¥1847.8897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郭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260811082 | ||
采购单位 | 大田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260811082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三明市沙县府西路198号第三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306987611 |
受大田县公安局委托,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350425]YDCG[GK]2019047、大田县2019年“雪亮工程”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425]YDCG[GK]2019047
2、项目名称:大田县2019年“雪亮工程”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7317683 | 146353 | |||||
2 | 6070532 | 121410 | |||||
3 | 5090682 | 101813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2、3),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2、3),按照第 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2、3)。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2、3)。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2、3)。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2、3)。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2、3),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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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身携带 | 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方代表是单位负责人,还需随身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方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方代表还应随带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 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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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 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随身携带 | 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方代表是单位负责人,还需随身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方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方代表还应随带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
明细 | 描述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 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随身携带 | 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方代表是单位负责人,还需随身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方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方代表还应随带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9-11-07 16:55 报名截止时间:2019-11-22 17:30
9、投标截止时间:2019-12-04 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12-04 09:30,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地点【三明市梅列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大田县公安局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1号
联系人姓名:郭善稳
联系电话:15260811082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沙县府西路198号第三层
项目联系人:小郭
联系电话:13306987611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