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华宁县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室升级改造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节目制作和播控设备/其他视频节目制作和播控设备 | ||
采购单位 | 华宁县人民检察院 | ||
行政区域 | 云南省 | 公告时间 | 2019年11月07日 23:0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11月08日 08:00 至 2019年11月14日 18: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华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 ||
开标时间 | 2019年11月28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预算金额 | ¥6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87773909 | ||
采购单位 | 华宁县人民检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华宁县宁荣街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08777390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华宁县宁荣街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7-5011737 |
华宁县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室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致各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华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华宁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华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对华宁县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室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编号:HNCG2019GK01
2、项目名称:华宁县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室升级改造项目
3、项目概况
3.1项目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2采购预算:¥60.00万元,本项目最高限价:¥58.00万元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4交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3.5质保期:按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3.6项目实施地点:华宁县人民检察院指定地点。
3.7按政策规定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8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作为预付款;中标方设备进场后,根据施工进度采购方向中标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5%;待工程竣工验收后,采购方向中标方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7%,剩余的3%货款留作质保金,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4、供应商资格条件
4.1基本条件
4.1.1报价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报价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资格要求
4.2.1报价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企业,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缴纳所属时间在2019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两个月以上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报价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2.2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报价供应商的信用记录,由报价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
4.2.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5 若多个供应商所投产品均为同一品牌及同一型号,只接受资格合格且报价最低的一家供应商参加报价;
4.2.6 若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2.7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现场报名时间、方式:
1、本次采购采取电子化评标,必须同时进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才算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8日至2019年11月14日 (北京时间,下同), 将填写好并加盖公章的《政府采购投标报名函》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邮箱(hn20121224@163.com)。
1、保证金:人民币5800.00元(伍仟捌佰元整)
2、缴纳保证金的形式:转账
3、缴纳保证金的时间:以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6日16时30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开户名称: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华宁县支行
账 号:24059301040007629
电 话:0877-5029123
注意事项:
1、保证金的缴纳由投标人从法人基本账户中自行转账到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不得以自然人、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机构的名义缴纳。
2、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编号、项目全称、分包编号等。
3、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以资金到达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设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时间为准,并经开户银行确认。
4、对于未能按以上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5、中标公示结束后,根据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有关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8日09:00时。现场电子光盘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密封方式:须将刻录好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光盘盘面禁止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2.地点: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华宁县宁荣街5号政府第二办公区二楼)。
1.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8日09:00时。
2.地点: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华宁县宁荣街5号政府第二办公区二楼)。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华宁县人民政府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公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华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华宁县政府第二办公区三楼314室
联系人:杨师
联系电话:0877-5011737
华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