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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人脸识别、以图搜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3-14 17:02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滦南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人脸识别、以图搜车设备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滦南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行政区域滦南县公告时间2019年11月20日 17:2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11月21日 16:24  至  2019年11月27日 16:24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1日 09:00
开标地点滦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滦南县城北河新区崇法大街与建设路交叉口西北侧,行政办公中心西副楼三楼)
预算金额¥92.5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志新 燕贺鹏
项目联系电话0315-4297970
采购单位滦南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滦南县南大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603292976
代理机构名称滦南县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滦南县行政办公中心西副楼三楼031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5-4297970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1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滦南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人脸识别、以图搜车设备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9102030020008
项目联系人:张志新 燕贺鹏
项目联系电话:0315-4297970
采购人:滦南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滦南县南大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13603292976
代理机构:滦南县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滦南县行政办公中心西副楼三楼031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5-4297970
预算金额:92.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9年12月11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11-2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9-11-2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滦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滦南县城北河新区崇法大街与建设路交叉口西北侧,行政办公中心西副楼三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保证金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汇款凭证。1.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上一年度或本年度)或银行出具(有效期内的)的资信证明。2.依法缴纳税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的时间内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包括税务机关或开户银行的缴纳凭证)。3.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的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包括社保机关、税务机关或开户银行的缴纳凭证)。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企业概况”内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pp://zxgk.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参与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
采购数量:一项
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报名,已注册登记的供应商登录主体系统(http://www.hebpr.cn)自行报名并下载文件,并按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即报名成功。具体操作可参考“唐山市公共资源信息平台(http://www. hebpr.cn)-交易大厅-交易流程”栏目下的《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注册操作手册》;未经资格确认(未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hebpr.cn)首页“通告栏目”中“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缴纳了投标保证金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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