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19年国家电子信息产业技术改造专项时钟同步技术应用及产业化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广东大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东莞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11月22日 20:3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11月22日 09:00 至 2019年11月29日 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二期百安中心B座2105号 | ||
开标时间 | 2019年12月13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二期百安中心B座2105号 | ||
预算金额 | ¥576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69-23021089 | ||
采购单位 | 广东大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东莞市工业北四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包先生 0769-8801088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东正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二期百安中心B座210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先生 0769-23021089 |
广东东正招标有限公司受广东大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9年国家电子信息产业技术改造专项时钟同步技术应用及产业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9年国家电子信息产业技术改造专项时钟同步技术应用及产业化项目
项目编号:DZ191107A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69-2302108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东大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工业北四路
联系方式:包先生 0769-880108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东正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0769-23021089
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二期百安中心B座210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交货期 |
包A | 设备采购 | 详见招标文件 | ¥20,010,000.00 | 自接到采购人订单后,9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等工作。 |
自动化生产系统 | 3套 | ¥27,120,000.00 | 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5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等工作。 | |
老化测试系统 | 10套 | ¥7,350,000.00 | 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2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等工作。 | |
调试复测系统 | 4套 | ¥3,200,000.00 | 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2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等工作。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76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1月22日 09:00 至 2019年11月2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二期百安中心B座2105号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二期百安中心B座2105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要求: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