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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周界安防系统货物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3-14 17:32
详细说明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周界安防系统货物类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其他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采购单位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行政区域福州市公告时间2019年12月12日 10:0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12月12日 10:00  至  2019年12月27日 10:0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20年01月03日 09:00
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403室
预算金额¥5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瑞芳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767686-8625
采购单位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西环南路1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建明0591-38878716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4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瑞芳0591-87767686-8625
附件:
附件1542 周界安防系统 林12.11.doc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周界安防系统货物类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周界安防系统货物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0]ZSZB[GK]20191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瑞芳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767686-862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西环南路128号

联系方式:陈建明0591-388787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瑞芳0591-87767686-8625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4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其他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1(批) 550,000.0000
550000 1100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包:1 明细描述国家强制性认证规定要求 除招标文件规定需要提供3C认证、强制节能、信息安全产品等以外,投标人所投产品有属国家强制性规定的,须承诺其所投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2月12日 10:00 至 2019年12月27日 1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1月0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1月0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403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文件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件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文件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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