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县粮库智能化升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采购人在黎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复,江西中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黎川县粮食局的委托,对其黎川县粮库智能化升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ZD2019-LC-012)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 |
技术要求 |
评分办法 |
JXZD2019-LC-012 |
黎川县粮库智能化升级设备采购项目 |
1批 |
163.9万元 |
具体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
综合评分法 |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开标现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开标现场提供2018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 2019 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银行资信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现场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开标现场提供声明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如企业法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开标前7天内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须按以下要求截屏打印:须按以下要求截屏打印:
特别提醒:开标时须提供上述项相关资料用于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四、相关公告发布地点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本项目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黎川县人民政府网,有意向的供应商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门户网站注册、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后[办理事项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门户网站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通知],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未办理确认手续之前将无法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2、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即日起至2019年12月 25日 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门户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及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可自购买或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网上操作遇到问题可拨打新点软件客服电话 400-998-0000)。
3、加盖电子签章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于 2020年 01月03日上午10:00整(北京时间)之前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五、本次投标保证金
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叁万贰仟捌佰元整 (32800.00元人民币)。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0年 01月 02日 17:00 (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形式:系统自动生成,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账(保证金进账凭证上必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黎川县粮库智能化升级设备采购项目,如未注明做无效标处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 01月03日上午10:00整(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黎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二
3、开标时间、地点:2020年 01月03日上午10:00整(北京时间)在黎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二,届时请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人携带CA数字证书参加开标活动。为了防止因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电子评标进行不下去,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与电子版一样)一正叁副,如遇此种情况在请示本项目的监管部门后再以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为准进行纸质评标,如未提供纸质标书,视为放弃)。
七、已下载招标文件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供应商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八、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黎川县粮食局
采购单位地址:黎川县粮食局
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13879457196
2、采购代理机构:江西中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黎川县诚兴广场4栋
联系人:章健 联系电话:1817940959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3、监督单位:黎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单位联系电话:0794-7566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