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检察院智能语音系统 | ||
品目 | 货物 | ||
采购单位 | 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检察院 | ||
行政区域 | 甘肃省 | 公告时间 | 2019年12月24日 00:2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12月25日 00:00 至 2019年12月31日 00: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网上下载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1月14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网上下载 | ||
预算金额 | ¥153.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国涛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30571778 | ||
采购单位 | 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检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甘肃省金昌市新华路8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35-8619016 | ||
代理机构名称 | 甘肃北方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泰安路恒昌国际80栋17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35-8221319 |
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检察院智能语音系统招标公告
甘肃北方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检察院委托,拟对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检察院智能语音系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 JCZC2019GK-336
二、招标包号划分情况、招标内容及预算金额:
1、包号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包
2、招标内容: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检察院智能语音系统
3、项目概算:153万元(本项目属于金昌市检察机关信息化共建项目,其中金昌市人民检察院智能语音系统51万元;永昌县人民检察院智能语音系统51万元;金川区人民检察院智能语音系统51万元)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三、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各项资质证明文件:
(一)需提供三证合一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相关服务内容)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仅限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公司员工代表本公司参加投标时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需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1个月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五)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装入投标文件);
(八)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公告发出后日期“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质证明文件均须真实有效;凡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须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方为有效;凡要求提供原件的须盖出具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一)请投标单位于2019年12月25日至 2019年12月30日(每日00:00- 23:59),请登录金昌市公共资源中心网站(http//ggzy.jcs.gov.cn),免费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需先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中心网站免费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可进行我要登录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社会公众可通过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阅招标采购文件。
(二)信息注册、投标注意事项: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 CA 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社会公众可通过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浏览公告,并点击“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根据系统提示,保存电子标书文件至本地电脑;投标人浏览招标文件后,确定投标的需登录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2.0,在系统首页最新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招标方案”-“标段(包)”中查询需要投标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投标登记”,根据要求填写信息,并依据系统获取的8位投标登记号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登陆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2.0,在系统右上角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查询保证金信息或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保证金查询”栏目查询。
(三)招标文件询问、质疑受理时间: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递交地址: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月14日9:00时,逾期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2020年 1月14日9:00时。
3、递交地址:甘肃省金昌市延安西路20号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八、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地址:
(一)采购人: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吴振德
联系电话:0935-8619033
(二)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北方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上海路汇金财富广场2051号
联系人:王国涛 联系电话:13830571778
(三)开标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西路20号
联系人:俞敏 联系电话:0935-8325228
甘肃北方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