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基于物联网的装备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 ||
采购单位 |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1月15日 16:4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1月15日 16:40 至 2020年01月22日 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宏远航城广场G座514)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2月10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玉林里1号北京商务会馆 | ||
预算金额 | ¥217.18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梁云杰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839322658 | ||
采购单位 |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助理 010-83932811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宏远航城广场G座514?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武婷010-53399577 13331027570 |
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基于物联网的装备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基于物联网的装备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QLY-BJ-F0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云杰
项目联系电话:010-83932265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
联系方式:王助理 010-839328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武婷010-53399577 1333102757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宏远航城广场G座514?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基于物联网的装备管理系统采购,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的,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7.1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1月15日 16:40 至 2020年01月2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宏远航城广场G座514)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购买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概不接受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1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2月1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玉林里1号北京商务会馆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1 月 15 日至2020年 1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到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宏远航城广场G座514)报名,报名时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网上提供报名材料进行报名。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
3.公告期限:2020年 1 月 15 日至2020年 1 月 22 日。
4.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变更公告)。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以变更公告的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