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安市文物研究所_渤海国上京龙泉府遗址安防工程第四包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宁安市文物研究所 | ||
行政区域 | 黑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0年01月17日 09:0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1月17日 08:30 至 2020年01月22日 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7层720)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2月14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7层开标大厅) | ||
预算金额 | ¥1114.1355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隋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51-51131130 | ||
采购单位 | 宁安市文物研究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牡丹江市宁安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先生 15846774999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7层72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隋女士 0451-51131130 | ||
附件: | |||
附件1 | 宁安市文物研究所第四包.docx |
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安市文物研究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安市文物研究所_渤海国上京龙泉府遗址安防工程第四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宁安市文物研究所_渤海国上京龙泉府遗址安防工程第四包
项目编号:NAC[2019]014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511311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安市文物研究所
地址:牡丹江市宁安市
联系方式:王先生 158467749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隋女士 0451-51131130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7层720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宁安市文物研究所_渤海国上京龙泉府遗址
安防工程第四包
项目编号:NAC[2019]0149
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宁安市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宁采】[2019]0422,受宁安市文物研究所的委托对宁安市文物研究所_渤海国上京龙泉府遗址安防工程第四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安市文物研究所_渤海国上京龙泉府遗址安防工程第四包
2.2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渤海国上京龙泉府遗址
2.3 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的所列范围内全部内容
2.4 资金来源及预算资金: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11,141,355.00元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6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备案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已入库。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网上报名的先后顺序为准)。
3.4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
3.5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须提供连续近6个月(2019年7月-2019年12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6 采购人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对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记录名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4.1 网上报名: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请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则登记成功。)
登记时间:2020年01月17日-2020年01月22日上午9:30分至下午16:0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4.2 投标人网上登记成功后可于2020年01月17日-2020年01月22日8:3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假日除外)到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7层720)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4”、“3.5”条款资质证书原件,只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五、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2020年02月14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0年02月14日09时00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七、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报名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hljcg.gov.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安市文物研究所
地址:牡丹江市宁安市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846774999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7层720室
联系方式:0451-51131130
联系人:隋女士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备案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已入库。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网上报名的先后顺序为准)。3.4 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3.5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须提供连续近6个月(2019年7月-2019年12月)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3.6 采购人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对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记录名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14.135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1月17日 08:30 至 2020年01月2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7层720)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1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2月1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7层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