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水利厅--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江苏省河湖资源与水利工程管理信息系统(软件Ⅰ标:河湖资源与系统集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江苏省河湖资源与水利工程管理信息系统(软件Ⅰ标:河湖资源与系统集成)
标书编号:JSZC-G2020-032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系统建设依托已经建成运行的江苏水利信息网络,以江苏水利数据中心和江苏水利地理信息服务平台为基础,开发河湖资源管理系统、工程管理业务系统、河湖巡查管理系统、省级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门户系统等应用系统,综合省市县三级工程管理业务需求,形成“框架统一、数据共享、分级管理、注重实用”的江苏省河湖资源与水利工程管理系统,满足工程管理、河湖资源管理的信息化要求,以信息化推动我省河湖库建设和水利工程业务管理的现代化。
本标段是招标项目中的河湖资源管理系统和门户系统的开发及集成,其中包括数据库、应用系统、门户系统、标准与规范、集成与测试等。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为980万元。
(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980万元。
三、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
四、招标项目的采购需求
本招标项目是应用系统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标段主要内容如下:
(1)数据与数据库:主要包括地理信息数据库、多媒体数据库、业务数据库,数据的整合与集成,数据的录入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
(2)河湖资源应用系统:河湖资源管理系统包含岸线开发利用、涉河项目管理和水域管理等子系统,以及移动应用系统。
(3)业务数据标准与应用接口规范:业务数据标准主要包括水域岸线信息采集标准、水域岸线遥感监测标准、涉河建设项目信息采集标准等;应用接口规范主要包括建设、开发、管理、维护等
(4)门户系统:依托已建江苏水利门户系统,实现本系统业务应用和信息服务统一部署在门户系统中,提供一站式登录、内容可定制的信息服务。
(5)应用支撑平台:按照技术统一、架构平台统一的总体要求,开发统一数据库、统一用户管理、统一认证服务、统一安全保护、统一平台展示的应用支撑平台。平台分别部署于政务外网和因特网运行环境。
(6)系统集成:对江苏省河湖资源与水利工程管理信息系统所开发开发河湖资源管理系统、工程管理业务系统、河湖巡查管理系统、省级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门户系统等应用系统,以及数据与运行环境进行系统集成,实现统一框架下资源共享。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18或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 不接受 进口产品投标。
六、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方式:邮寄送达或现场送达。
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请在邮寄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及投标人联系电话且字迹清晰,否则可能造成的投标无效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寄出后请主动、及时与采购中心联系人联系,且保持投标人联系电话畅通。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3月31日17:00。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3楼南区3007办公室。
4.投标文件接收人:许滢,电话:025-83668515;(项目经办人 付钢),电话:025-83668520。
八、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0年4月1日09:30
2.开标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不见面开标大厅”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3楼南区
邮编:210036
采购中心联系人:付钢 联系电话:025-83668520
采购人:江苏省水利厅
采购人联系人:芦荀 采购人联系电话:025-86338567
采购人联系地址:南京市上海路5号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十、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十一、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二、现场演示
投标人在投标现场进行系统演示,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现场提供投影机及幕布,其他所需设备(如笔记本转接头等)由投标人自备。现场提供免费无线WIFI,但采购中心不承担任何现场演示环节因网络问题造成的责任。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