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档案数字化二期项目 | ||
品目 | 服务 | ||
采购单位 |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0年03月13日 17:2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3月13日 12:00 至 2020年03月20日 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 [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 | ||
预算金额 | ¥646.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岑以诺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4-83890133 | ||
采购单位 |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尚书街8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4-8198732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4-83890133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文件(公安档案数字化二期-发布稿).doc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海曙区采购办核准的采购计划,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档案数字化二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2020NBHSC009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
标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价/最高限价 | 采购单位 |
一 | 档案数字化二期项目 | 档案扫描1000万页 条目著录400 万条 | 档案扫描每页0.45元 条目著录每条0.49元 最高限价:646万元 |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 |
说明: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费用按实际验收合格数量结算,2020年费用200万,2021年费用200万,2022年费用246万。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相关记录(以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并按招标文件资格部分要求将查询结果做进投标文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须承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二)本项目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类别:档案数字化加工),乙级资质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业务的,中标后必须到浙江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需提供书面承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0年03月13日-2020年03月20日;
2、供应商注册: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政采云”系统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 0574-87236191;
3、采购文件的获取:供应商注册后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获取的,其投标将被拒绝。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其他潜在供应商如要下载采购文件,可以于公告下方下载,但不认定为采购文件获取的有效方式。
八、投标保证金:无。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2号)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补充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4号)等文件的要求,各投标单位可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请留足邮寄时间,递交时间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拟在2020年04月02日17:00前(含)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298号5楼529办公室;拟在2020年04月02日17:00之后,2020年04月03日09:30之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收件人:岑以诺;联系电话:18758339985(尽量避免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寄达)。投标人邮寄后请电话或电子邮箱(1556150258@qq.com)提供邮寄信息给采购机构,以便及时确认送达情况。邮寄延误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采购机构无责确保文件及时接收,相关责任与后果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需持绿色“甬行码(或健康码)”、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递交投标文件,原则上每家投标单位派一名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且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提醒事项:疫情期间,投标人须考虑委派人员是否符合地方及交易现场防疫相关规定,如因不符合规定导致无法参与开标活动而产生的相关责任与后果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03日09:30时,逾期送达恕不接受。
十一、开标时间:2010年04月03日09:30时。
十二、投标及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 [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南门电梯上)]。
十三、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jpubservice.zjzwfw.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www.nbzfcg.cn)、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aishu.bidding.gov.cn)。
十四、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 联系人:虞老师 电话:0574-81987327
集中采购机构: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5楼
联系方式:岑老师 电话:0574-83890133 传真:0574-8723638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8719448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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