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诉讼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及弱电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长安区法院 | ||
行政区域 | 长安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3月17日 10:5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3月18日 09:26 至 2020年03月24日 09:26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发布,投标人应及时获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取文件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4月01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 | ||
预算金额 | ¥389.26929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朝尊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1-80872155 | ||
采购单位 | 长安区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北大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1-8698618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38号美东国际A座11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1-80872155 |
开标时间:2020年04月01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诉讼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及弱电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20031619990002
项目联系人:刘朝尊
项目联系电话:0311-80872155
采购人:长安区法院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北大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6986180
代理机构:河北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38号美东国际A座1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0872155
预算金额:389.269292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20年04月01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03-1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0-03-2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发布,投标人应及时获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取文件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2)一标段投标人应具备住建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标段投标人应具备住建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4)根据石政办发[2018]40号文和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使用信用报告的通知》的规定,投标时须提供石家庄信用办审核通过并在“信用石家庄”网站进行公示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信用报告》的信用等级需在BBB(含)及以上,信用记录中无不良记录,不能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数量:一项
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1.《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程序》、《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3.667》、《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3.667》等有关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文件制作工具,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公开,请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采购公告期内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关注项目、获取保证金账号、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3.667》(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文件制作)完成编制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等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评标过程出现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开评标补救措施情形,采用纸质文件开标或评标的除外) 。4. 投标人选择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关注采购项目后需获取保证金账号,上传投标文件时需勾选‘银行转账’按钮,并在投标截止前采用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向所获取的保证金账号提交保证金;不同投标人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获取的保证金账号,属于该投标人缴纳该项目保证金的专有账号,凡是不同的投标人将保证金缴纳至其他投标人保证金账号或接收了其他投标人缴纳保证金、且投标截止时间后共同参加了该项目采购活动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的,报财政部门处理。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开标现场递交支票、汇票、本票原件。投标人选择使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关注采购项目后不需要获取保证账号,上传投标文件时,需勾选‘保函’按钮,开标现场提交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
项目名称:诉讼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及弱电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20031619990002
项目联系人:刘朝尊
项目联系电话:0311-80872155
采购人:长安区法院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北大街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6986180
代理机构:河北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大街38号美东国际A座1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0872155
预算金额:389.269292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20年04月01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03-1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0-03-2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发布,投标人应及时获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取文件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2)一标段投标人应具备住建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二标段投标人应具备住建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4)根据石政办发[2018]40号文和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使用信用报告的通知》的规定,投标时须提供石家庄信用办审核通过并在“信用石家庄”网站进行公示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信用报告》的信用等级需在BBB(含)及以上,信用记录中无不良记录,不能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数量:一项
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1.《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程序》、《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3.667》、《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3.667》等有关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文件制作工具,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公开,请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采购公告期内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关注项目、获取保证金账号、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3.667》(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文件制作)完成编制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等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评标过程出现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开评标补救措施情形,采用纸质文件开标或评标的除外) 。4. 投标人选择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关注采购项目后需获取保证金账号,上传投标文件时需勾选‘银行转账’按钮,并在投标截止前采用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向所获取的保证金账号提交保证金;不同投标人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获取的保证金账号,属于该投标人缴纳该项目保证金的专有账号,凡是不同的投标人将保证金缴纳至其他投标人保证金账号或接收了其他投标人缴纳保证金、且投标截止时间后共同参加了该项目采购活动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的,报财政部门处理。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开标现场递交支票、汇票、本票原件。投标人选择使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关注采购项目后不需要获取保证账号,上传投标文件时,需勾选‘保函’按钮,开标现场提交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